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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台主持節目時,很多聽眾都問有關手球問題,究竟球證是根據甚麼因素去吹罰手球Handball呢?判定一個手球犯規,有多項考慮的地方,裁判員必須根據球例的條件作出決定:1.手部向皮球接觸(並非皮球向手部接觸);2.對方球員與球的距離位置(忽然而來的皮球);3.手部的位置作出沒有必要的擺動,便是一種犯規;4.以手中持有的物件(例如︰衣服、護脛等)接觸皮球同樣被視為犯規;5.用擲出的物體(如球鞋、護脛等)擊中皮球亦被視為犯規。
頭三點是較常出現的情況,如果手部主動接觸即蓄意掂波,吹罰很正常。第二點就說明了球員與來球距離,很多時太近及球速快的來球,球員都會閃避不及,若不幸誤中手部的話,而該手部動作屬於自然動作,裁判都會讓比賽繼續進行。
球員胡亂舉高手易中招
至於大家經常看到在禁區內的人牆,裁判會提醒球員不要舉起手,因為這個動作屬於不必要及不自然的身體動作,擴大了身體平面面積,如果因這動作而手部被傳球射中,都會被判罰12碼的。
最後,球員故意用手觸球,意圖藉此製造入球及阻礙對方得到控球機會要被罰黃牌;而當球員故意用手球阻止了一個入球或一個明顯的入球機會時,就要紅牌離場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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