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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胡森言論不當罰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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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報訊】董事小組於2013年3月21日就《南華早報》當日一篇題為「Woods Cries Foul Over Judgement Despite Victory」的報道所載述練馬師胡森的評論展開研訊,該文由記者Michael Cox撰寫。

  小組昨日繼續進行研訊,聽取胡森及賽事管制主任獸醫郭沛德的進一步證供,並且聽取主任獸醫(賽事管制)施逸富的證供。

  昨日研訊開始時,小組亦把《南華早報》體育版編輯Noel Prentice的來函列為證供。該函正式通知馬會,根據該報的政策,該報記者不會出席董事小組的研訊,因此,Michael Cox不會出席這次研訊。

  行為或令馬會聲譽受損

  在研訊期間,胡森就上述文章所載述其若干評論之真確性作出爭辯,最終他被裁定違反賽事規例第155(24)條,因為小組認為他的行為可能會引致馬會或受馬會監控管理的任何活動的良好聲譽受損。

  小組對胡森的指控詳情為,胡森作為獲香港賽馬會發給2012至2013年度馬季牌照的練馬師,曾於2013年3月20日星期三一次訪問中向《南華早報》記者Michael Cox說過以下字句或意思相若的字句:「牠上次出賽時,有些事情十分險惡。」

  上述評論是:(一)指當時由他訓練在2013年3月2日星期六沙田賽事中出賽的「經典皇牌」;(二)在他知悉於2013年3月2日從「經典皇牌」身上抽取的賽前及賽後樣本中,均無發現違禁物質之後發表;(三)在顯而易見其評論很有可能會被刊載於一篇報紙文章內的情況下發表。

  考慮到此宗事件的所有情況後,小組決定對胡森的適當罰則為判處其罰款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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