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然沒有讀過《唐詩三百首》,也沒有人不曾聽過李青蓮的名句「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罷。而列陣第六場3班1000米華商會盃的「天生我財」,據此出典而作一字之易,雖云俗氣,卻很實惠,畢竟馬場之內,一切才華,最終都得化而為財,方才管用。 嘗聞大機構裡,總有四類「人才」。 一曰「人財」。具商業腦筋,能出謀劃策以創意為公司賺大錢者是也。況諸馬會,大抵就是年薪合共6,400萬的行政總裁和轄下的8位執行總監了。 二曰「人材」。專業人士或技術專才,憑專業知識和技術,使「人財」制訂的方案得以實行。投注系統的電腦程式設計師、獸醫、化驗師皆是,受薪董事、評磅員甚至釘甲匠、騎馬人也可以算是。 三曰「人在」。一般職員,按本子辦事,例如投注窗口的售票員。有了「人財」和「人材」,沒有大量的「人在」,還是不能營運。 四曰「人災」。倒米壽星是也。但哪一所大機構,一個「人災」也沒有?事實是機構愈大,「人災」愈多。 馬匹是否也可這樣分類,我不清楚,倘若可以,「天生我財」又屬於哪一類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