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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猪拉多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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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9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七、继续生活,继续篮球


“我需要找一份工作,”在我问亨特自从他被放出来后打了多少篮球后他回答我。

亨特去面试了一份青少年顾问的工作,他说他希望能够开始做青少年篮球训练师的营生,他已经在地方篮球场上向青少年们分发宣传单,上面印着一张照片,那是30多年前他还在科罗拉多大学打球时的一个跳投瞬间:“史上最强的经验之谈,就在华盛顿!让你把最强变为现实!”

艾德-梅耶斯,麦金高中运动主管,他正好有一项已经上手的体能训练计划,叫做“比赛计划运动”,在亨特从坎伯兰监狱释放后没多久,梅耶斯就把亨特带到了他的训练场,作为“华盛顿出品的TOP 5之一”的球手引荐给孩子们。亨特表示他也同样希望青少年们了解他在球场外的故事,“这样他们就不会犯我犯过的错误了,”他说道。

通过“比赛计划运动”,亨特最近在帮助马库斯-德里克森训练,这是来自保罗6世高中的一个年轻大前锋,这所高中目前是联盟的豪强球队,也就是多年前亨特叱咤风云的同一个联盟,只不过现在联盟的名字已经改为了华盛顿天主运动联盟,而亨特的母校麦金高中已经于1989年关闭了。上赛季,德里克森和保罗6世高中在联盟冠军赛上以64-62打败了德马莎高中。德里克森是球场上唯一的一个9年级球员。“他是我所执教过的最出色的高一球员,而就天赋水平来说的话,他则是我所执教过的所有孩子中最出色的,”保罗6世高中的教练格伦-法雷洛在打完和德马莎高中的比赛后对《华盛顿邮报》说道。德里克森现在已经收到了来自马里兰大学的一份入学邀请。

亨特也找出时间来兑现了自己给过杰西-哈里森的承诺。在他从坎伯兰监狱释放出来后他就成了哈里森队伍的一员——DMV湖人队,打夏季联赛的季后赛。哈里森注意到今年的规则手册中没有任何条例能阻止他扩大球队的季后赛阵容名单,所以他就加了一个名字进去。

“乔乔出狱太及时了,”哈里森说道,“我们把他放进了先发阵容。”

在这自由的一周里,亨特打起了冠军赛,湖人以一场大胜赢得了冠军,亨特得到全场最高的35分,对于自己的表现,他不希望得到太多的称赞。


“过去的16年里,我一直都在训练,”他说道,“而其他的所有人,他们都不得不为了养家糊口而奔忙,所以这并不是真正公平的。”

原文链接:The Comeback of Jo Jo Hu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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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17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44):MJ最伟大没有之一 四巅峰成就飞人传奇


文/比尔-西蒙斯

译/SK

在我的人生岁月中,只有一个超级球星犹如例行公事般的被描述为像汉尼拔-莱克特那样的天才。迈克尔是个杀手。迈克尔会将你的心脏掏出,如果你给迈克尔机会,他会将你杀死,没有谁能够像迈克尔一样去杀戮,人们都在维持生命,而迈克尔是在终结生命。他会打开一瓶基安蒂红葡萄酒,吃掉你的肝脏。最后这句是我编造的,而其他一切则绝对是1988年-1998年这十年间每个解说都会喃喃自语的内容。我们的社会造就了迈克尔-乔丹这样一个竞争者:我们认可那些珍惜胜利、最大化释放自己潜能、保持出众状态、斗志昂扬,宁愿自己粉身碎骨也不愿意输球的人的价值。

罗尼-乐特在休赛期对小手指进行部分截肢,就是为了能够继续留在NFL打球。我们就爱乐特这点,这就是人们所欣赏的那种人。“老虎”伍兹2008年带着前交叉十字韧带撕裂的伤势夺得了美国公开赛冠军,好吧,这就是冠军。1970年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全明星赛,佩特-罗斯为了得到制胜分,冲撞了守护本垒的雷-福斯,他的冲撞令福斯右肩脱肘,改变了福斯的职业生涯。嘿,你守不住本垒,那可是佩特-罗斯啊。我们总是喜欢那些比其他每个人更加在乎胜利的家伙,就像我们总是讨厌那些不在乎胜利的家伙一样。为何?因为我们总是觉得,假如我们拥有跟他们一样的天赋,我们就会用那种方式来比赛。

这就是为何我们从来不会因为乔丹的竞争性神经错乱而审判乔丹,甚至于,我们将乔丹这一特质神化了。这个男人可以为所欲为,都没关系。从1984年到1991年,所有的杂志、报纸、书籍,总之你能想到的一切媒介,给予乔丹的赞誉,就跟近10年来他们给予科比的一样,没有辩护的余地。当萨姆-史密斯1992年在他所撰写的《乔丹法则》——事实证明他文中的内容是完全准确的——中吐槽乔丹时,每个人的反应都好像是佩雷兹-希尔顿(美国八卦天王)开始朝着奥巴马的女儿们在线丢手榴弹一样。乔丹不能是混蛋,即便他是,我们也不想知道。到科比崭露头角、成为大牌球星,我们的社会环境已经变得比过去更加愤世嫉俗,我们倾向于毁掉一个人,而不是塑造一个人,所以那就是我们所做的了。假如乔丹在15年之后才涌现出来,恐怕同样的事情也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当然,科比成为主角的过程同乔丹相比处于劣势,他没有属于自己的特质,他给人的印象停留在稍微令人毛骨悚然的乔丹的水准,他所追求的目标就是竭尽全力在攻防两端超过乔丹(做到了),赢得几枚总冠军戒指(做到了),尽可能多砍下分数(做到了),模仿乔丹的挥拳庆祝动作(做到了),独自带队夺得冠军(最终还是做到了)。在处理从“蝙蝠侠”沙克身边的罗宾过渡到蝙蝠侠方面,科比所做的一切都显得笨拙,乔丹始终知道他是谁,他必须赢得一切,他研究对手,寻找对手的弱点,甚至想方设法从记者、解说那获取内部信息。在球队飞机上跟队友玩扑克时乔丹从不会手下留情,以至于教练警告球队菜鸟球员离乔丹远点。他曾在乒乓球比赛中输给了队友罗德-希金斯一次,随即乔丹便买了一张乒乓球台,之后他成为了全队乒乓球水平最高的球员。他曾在爵士后卫斯托克顿头上扣篮,在听到爵士老板拉里-米勒那番“为何你不挑个跟你身高一样的球员在他头上扣呢?”的嘶吼之后,乔丹立马在爵士中锋梅尔-特平头上完成暴扣并朝着米勒发出嘘声说,“对你而言,他够高了吗?”他会贿赂机场负责行李托运的工作人员,只为了对方能够优先处理他的行李,然后乔丹会跟队友打赌,他的行李会是首先出现在传送带上的。在一次公牛的训练赛中,乔丹像个小孩子一样冲了出去,因为他觉得道格-科林斯算错了比分。当一队大学全明星球员在一场打了一半便宣告终结的比赛中击败梦之队后,他们犯了一个错误,因为不爽这群大学生趾高气昂,第二天在训练赛中,乔丹不断在阿兰-休斯顿头上砍分,他只是简单说了一句,“我搞定了他”,休斯顿在两个小时时间内没有摸到球。

乔丹衡量一切的标准就是战绩,他以究竟有多在意比赛结果来衡量每个队友,他时常会考察队友,然后将他感到不满意的球员清理出队:丹尼斯-哈普森、布拉德-塞勒斯、威尔-普度、斯塔西-金,这个名单远比你想象中要长。在训练中乔丹会用拳猛击队友,只为了申明自己的统治地位。早些年,乔丹做得太过火,其嗜血的火焰也对队中几个球员造成了创伤。格雷格-霍其斯曾对迈克尔-威尔本讲述过一个发生在1990年的故事,皮蓬在训练中犯了一个错,他竟然挑战乔丹,“结果乔丹用随心所欲在皮蓬头上砍分教训了他,那太不可思议了,我的意思是,皮蓬那时候已经是联盟最好的球员之一,而乔丹没有给其留情面,他犹如下起暴风骤雨般在皮蓬头上砍分,皮蓬不得不退缩说,‘冷静下来,哥们,’”年复一年,乔丹无法驾驭自己,他在乎胜利,但只是以他自己的方式——他也想要赢得得分王,在高兴时轰下50分,像监狱最强势的恶霸一样对待自己的队友——这使得菲尔-杰克逊决定采用三角进攻,作为阻止乔丹霸占球权的最后手段。到1991年季后赛,当他的队友们已经升级到一个可以接受的水准,乔丹也在将队友纳入进攻中和关键时刻自己接管比赛之间找到了平衡,剩下的就是(创造)历史了。

你应该很了解乔丹“史上最佳”的证书内容是什么:他的季后赛各种代表作、个人纪录、超越史上任何一个球员的多样化荣誉,他所拥有的标志性时刻比其他任何球员都要多:比如在花园球馆砍下63分,比如87年扣篮大赛,比如89年对骑士的“the shot”,比如91年总决赛他那个让现场解说发出了“噢,赏心悦目的上篮!”惊呼的空中滞空换手上篮,比如1992年总决赛单场6个三分(还有那个耸肩,你不能忘记他的耸肩),比如93年总决赛的场均41分,比如96年的单赛季72胜,比如97年在身染流感的情况下出战,比如98年的最后一投……8年,他令8支载入史册的强队铩羽而归——有“坏孩子军团”之称的活塞、奥尼尔的魔术、马龙的爵士、“表演时间”的湖人、莱利的尼克斯、德雷克斯勒的开拓者、巴克利的太阳还有雷吉-米勒的步行者。在只有两个处于金字塔顶尖位置的帮手(皮蓬和罗德曼)帮忙,其他都是角色球员和添头的情况下,乔丹完成了自己的霸业。当1998年他斩获自己最后一个总冠军后,我们达成共识:这家说是我们所见过最伟大的球星。但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去寻找乔丹接班人,我们用接下来的11年神化了错误的乔丹接班人,炒作那些尚未准备好的年轻球员,我们高估了那些乔丹模仿者,实际上他们并不是乔丹,我们需要停止这种行为。

我的个人观点:没有人能够超越乔丹,永远都没有,我抛出这一观点是基于四个原因:

原因一:四次巅峰

大多数篮球运动员只有一次巅峰,就是说在某一年打出爆发性赛季,少数的顶级球星能够有两次巅峰,比如奥拉朱旺在1990年和1994次两次迎来巅峰,巴克利在1990年和1993年两次,韦斯特在1966年和1970年,奥尼尔在1995年和2000年,就这四个球员。能够打出三次巅峰的球员也很稀少,只有伯德(84年、86年和87年)、“魔术师”约翰逊(82年、85年和87年)以及贾巴尔(72年、76年和80年)和张伯伦(62年、67年和72年)四人,在某些方面,3.0版的他们甚至超越了1.0版和2.0版。只有乔丹,一共迎来过4次巅峰,可以说,乔丹4.0版比其他三个版本都要强,详解如下:

MJ1.0版(89年到90年)

这是乔丹生涯第五和第六个赛季,通常在这个阶段,一个球星会实现飞跃,触及到自己天赋的上限。89年乔丹带着那支糟糕的公牛在竞争极其激烈的大环境下拿到了47胜,并杀入了东部决赛,尽管最终公牛折戟东部决赛,但乔丹依然打出了自NBA和ABA合并之后最全能的数据,常规赛他场均轰下32.5分8个助攻8个篮板2.9次抢断,命中率54%,罚球命中率85%。季后赛他场均34.8分7个篮板7.6次助攻2.5个抢断,命中率51%。接下来一个赛季,乔丹打出了生涯表现最佳的一轮系列赛,在东部决赛输给活塞前,在跟76人的东部半决赛中,他场均轰下43分7.4次助攻6.6个篮板,命中率55%。作为一个纯粹的运动员、得分手,当乔丹达到巅峰时,他具备无与伦比的运动能力、发挥到极致的速度优势和爆发力,从裁判那他也能得到如伯德、约翰逊一样的尊重,他的持久性也非常强,尽管当时的规则还是旧版,允许诸如活塞这样的球队在他突破时撞击他,多个防守球员来阻止他,但在99场比赛中,乔丹还是出战了98场。89版的乔丹放到现在这个没有hand checking(一种防守战术,将手放在防守对象身上追踪对手位置,阻挡进攻球员走位)、强硬犯规的时代,乔丹一场可以轰下45分。

MJ2.0版(93年春)

这个阶段的的乔丹已经精通各种技巧,严酷的训练塑造了乔丹的身体,鞭策他进入了更出色的状态,这个阶段的乔丹能够承受对手的凶狠犯规,比赛末段他不再受到疲劳感侵袭,他可以在低位肆虐身材比他矮小的防守人,他是一个悟性极高的全能型球员,在如何让队友参与到进攻中以及何时自己接管比赛之间,乔丹把握的越来越平衡,他学会了维护自己的队友,而不是公开贬损他们。只有一个问题,这家伙突然之间就没了对手,他是全联盟唯一一个超级球星,压根没有一个实力与其旗鼓相当的对手能激励他继续保持在顶尖行列,这使得他处于了孤独求败的局面,随着媒体压力越来越大,公众关注度越来越高,乔丹做出了NBA历史上最令人好奇的决定:在生涯巅峰期,他决定退役。

MJ3.0版(96年冬)

乔丹甩掉了打棒球带给他锈斑,为回归NBA重塑了自己的身体,在攻防两端他更加注重身体对抗,他精于选位,坚持不懈,甩掉了枷锁,可以持续四节惩罚防守人。3.0版的乔丹可以用“极度神通广大,篮球智商达到了伯德、魔术师的水准”来形容。他打棒球的经历教会了他拥抱自己的队友,接受他们的错误,调整自己出类拔萃的技术去适应队友。

MJ4.0版(98年春)


这是我最喜欢的版本,这个阶段的乔丹弹跳能力已经大幅下滑,但是他用焕然一新的强度、恢复力弥补了运动能力的下降,乔丹很少再展露自己的情绪,甚至于当他命中制胜跳投,他也只是简单的握拳庆祝,脸上露出一个释放的笑容。就像上世纪70年代的拳王阿里,乔丹依靠的是狡黠、经验、记忆、大心脏,他了解一切“阴谋诡计”(就好像他在98年总决赛推拉塞尔那一下一样)。4.0版的乔丹证明,超现实主义的个人能力在最适宜的时刻能控制一切,你可以说他从史上最伟大的球员进化为了史上最伟大的终结者,他在步行者、爵士系列赛中的表现,依然是我人生中所见过最非凡的运动成就。尽管当时已经36岁的乔丹正在跟连续三个赛季出战至少100场比赛所带来的副作用斗争,尽管皮蓬因为背伤状态下滑,但乔丹还是在最后两场比赛带领公牛克服困难夺得了总冠军。某些时候看98年总决赛第六场的录像,(你会发现)乔丹是以一己之力赢下了比赛,没有得到任何帮助,就是靠他自己,公牛前83分中有41分来自乔丹。比赛结束前40秒,乔丹进入杀神模式,他完成了一个贯穿全场的一条龙上篮,之后又在防守端断掉了马龙的球,投中了制胜一击,在乔丹这一系列行动中,其他公牛球员无人摸到皮球,对于史上最聪明的篮球运动员来说,这是一个恰当的结论。我知道勒布朗-詹姆斯现在的表现很梦幻,但除非他能在36岁的年纪打出生涯第四次巅峰,并以一己之力率队夺冠,否则我们无法将他跟乔丹相提并论,只有到那时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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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17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因二:病态的好胜心

我无法想象乔丹这样的杀手会再度出现,以下是我的理由:现在的NBA大环境太过友善,这些球星一同长大,彼此都是朋友,夏天会一起出去找乐子,为美国男篮效力,互发短信、邮件……看科比在一场激烈对抗的比赛结束后跟安东尼相互致意就知道,他们就好像大学聚会重新见到了当年的室友一样亲密。乔丹时代的伟大球员总是保持距离,即便“魔术师”约翰逊和伊赛亚-托马斯行吻礼,他们的态度也非常冷淡。但乔丹和巴克利成为亲密的朋友后,我总是会疑惑,乔丹是否会发现巴克利是其潜在的宿敌之一,就像拉塞尔跟张伯伦一样,待对方如好友,将这作为一种有效破坏对手的方式。你知道哪个时刻扼杀了巴克利进入万神殿的机会吗?1993年总决赛第二场,在菲尼克斯,他已经发挥了自己最大的能量,砍下了42分13个篮板,可乔丹用42分12个篮板9次助攻将巴克利比了下去,关键时刻,乔丹摧毁了丹-马尔利。当巴克利离开球场时,你能读出他脸上的信息:我无法击败这家伙。是的,他确实不能。

那就回到了前文提到的拉塞尔-乔丹的基因这个话题上,乔丹想要用放大外界的任何一点轻视(无论是真实的还是编造的)来摧毁对手,给自己提供燃料。1989年公牛同尼克斯的系列赛,里克-皮迪诺质疑了乔丹腿筋伤势的严重性,乔丹让他们付出了代价;1995年魔术将尚未回到NBA比赛状态的乔丹踢出了季后赛,乔丹让他们付出了代价;1997年马龙夺得了常规赛MVP,乔丹让爵士付出了代价,事情就是这样。当公牛总经理杰里-克劳斯——乔丹厌恶他压根不是秘密——热忱地为欧洲球星托尼-库科奇唱赞歌奉承他时,乔丹和皮蓬在1992年奥运会上带着特别的愤怒摧毁了库科奇。1989年选秀大会前,克劳斯被马尔利的潜能冲昏了头脑,这令乔丹非常困扰,所以1993年总决赛,他打爆了马尔利,第六场比赛当太阳投丢最后一球,公牛开始欢庆夺冠时,乔丹朝着马尔利喊了一嗓子“Fuck you,马尔利!”马尔利是否做点什么回应乔丹?当然没有了。乔丹就是说服他自己那样做,这就是这家伙的思维方式。

两个可以定义“乔丹背地里是个超级具有好胜心的疯子”的故事:

故事1:1992年总决赛第一场,那时候业界都在讨论德雷克斯勒和乔丹谁更强的话题,同时开拓者还挑衅般地宣布,他们将会放公牛去投射三分,让对手用三分去击败他们,开拓者太蠢了,他们竟然向媒体提到了这个比赛计划。德雷克斯勒即将在全国观众面前被乔丹完虐,只是我们当时还不知道罢了。开局前6分钟,开拓者以17比9领先,公牛众将尚未进入比赛状态,而开拓者球员却满场飞奔收获了自信。看看接下来17分钟发生的事情吧:乔丹3分、乔丹2+1、乔丹3分、乔丹3分、乔丹2分、乔丹2分(首节结束是比分33比30,乔丹得到18分,他还下去休息喘了口气)。当乔丹回到比赛中时,比分45比44,然后乔丹2分、乔丹3分、乔丹抢断+2分、乔丹2分、乔丹3分、乔丹跟进扣篮2分、尴尬的德雷克斯勒三分空气球、乔丹3分、耸肩……单节比赛开拓者喊了三次暂停仍无济于事,公牛以66比49领先。乔丹在17分钟时间里轰下了33分,半场35分,压倒了德雷克斯勒的27分,同时乔丹还打破了季后赛半场三分命中数纪录,这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故事2:到20世纪90年代,乔丹的对手们都学会了一点:千万别去招惹他,这导致一种我们前所未见的奇景出现:乔丹成为了篮球版的沉睡的老虎。在一个满是垃圾话高手的联盟,不可思议的是,乔丹是完全的禁区,甚至在2001年夏天,当时仍在奇才任职的乔丹开始考虑复出事宜,有几支球队飞赴洛杉矶观看几个加州当地的篮球苗子训练,乔丹也在那,洛杉矶当地人保罗-皮尔斯也在,因为同来自芝加哥的安东尼-沃克关系不错,皮尔斯得到了一点跟乔丹相处的时间。某一时刻,皮尔斯开始跟乔丹喷垃圾话,“你最好不要复出,现在这是我们的联盟了,我们不想让你丢脸。”皮尔斯说道,乔丹开心地不住点头,脸上带着“好吧,好吧,但是走着瞧”的表情,最后乔丹说了一句,“我们跟你们的首场比赛是何时?我会在你头上砍下40分。”你基本可以想象,乔丹在“哪些家伙的屁股需要被狠踢”的名单上加上了皮尔斯的名字。当时,皮尔斯那时候的教练吉姆-奥布莱恩偶然听到了两人之间的约战,他迅速将皮尔斯拉走,并哀求他的当家球星说,“永远不要跟乔丹说话,你听到我说的了吗?这是一个你绝对不想跟他喷垃圾话的球员!”奥布莱恩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乔丹都已经退役满3年了!3年!那时候,乔丹已经39岁,可NBA教练仍将他视作是大威胁、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被激怒的球员。如果在我的下半辈子还有这种情况发生,请叫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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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17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因三:气场

就像我在大卫-罗宾逊的章节提到的一样:马努特、伯德、罗宾逊、乔丹是南锡帕里什纪念隧道罗斯莫尔山的伟大入口。乔丹曾出现在美国证券公司E.F.hutton的广告中,至今还记得那部呆笨的广告,某人在广告中说,“我的经纪人就是E.F.Hutton的员工,他说……”房间内其他每个人马上闭上了嘴,俯身倾听。那就是乔丹,看到乔丹,人们总会陷入精神错乱,就好像上世纪60年代中期披头士粉丝一样。乔丹能让人陷入疯狂,一位波士顿的作家乔治-弗雷泽尔曾用“不可思议的魅力”来形容乔丹,他身上的魅力、气场、自负,根本无法被定义。即便有16000人环绕四周,乔丹也能泰然自若。一旦乔丹进来,其他所有人都不再重要,人们表达的方式、他们所发出的声音,全都变了,这些细微时刻留下的印记,在15年后依然有迹可循。

当乔丹结束自己的生涯后,这些反应依旧如故,在2006年休斯敦全明星赛的一个宴会上,凯尔特人老板里奇-古瑟姆跟我坐在一个并不拥挤的天井中抽雪茄,以确保在当晚接下来的时间里不再有口臭,也不知道从哪儿,查尔斯-奥克利冒了出来,踱步穿过了门口,他的后面是乔丹和他的随从,像龙卷风一样卷过。以下是当乔丹进入屋子时现场的反应描述:不管在这个时刻之前你对这个宴会有什么感触,这个宴会的规格立马从(你自己随意填写)级别上升到了A+,就像乔丹的出席证明了他对整个夜晚的认可一般,所以乔丹漫步在宴会中,环顾四周,他叼着雪茄吞吐烟雾持续了几秒钟时间,之后跟奥克利对喷了几句垃圾话,仿佛周围没有25个人围绕在他们身边,用手机疯狂拍照一般。90秒后,他们都拍够了,乔丹一行也离开了宴会,现场恢复了平静。就像古瑟姆所言,这就好像一阵风卷过,乔丹就是这阵风,而其他所有人都是飘扬的树枝、树叶、分支。

在乔丹还打球那会儿,你准备迎接这股“乔旋风”的时间还稍微多点,比赛开始前15分钟你环顾球场四周能会意识到,75%的球迷已经就位,听起来现场观众就好像身处斯普林丝汀音乐会现场,在音乐会开场前,等待灯光关闭一样。每个拥有上佳位置的男球迷都目光呆滞、眩晕般的幸福思考,“我很重要,因为我正在现场看这场重要的比赛”。每个女球迷看上去她们已经额外花费了10分钟时间准备这场比赛,每个小孩子看上去他们已经准备好了自燃。那些10几岁,拥有一对大眼睛的孩子站在前几排,不停的前后摇晃,手里拿着钢笔,可怜巴巴又不顾一切的祈祷得到十亿分之一的机会成为幸运儿,让乔丹能够跃过媒体席,走到场边为他签名。一旦乔丹迈过大厅入口,他就能让现场气氛瞬间凝固,每只眼睛都会锁定在他身上,球迷们开始发出奇怪的声音,尖叫、哭喊跟欣赏的鼓掌致意声混杂在一起,然后,慢慢积蓄起来的轰鸣声爆发出来,几乎就像连锁反应:“hhh-hhrrrrrrrHHHRRRAAAAAAAHHHHHH!!!!!”乔丹就在场地中,看上去观众的热情压根不会消退,当他赛前跟裁判致意时,他们过分吹嘘他的笑话,看上去就像是侍者在讨好一个顾客,谋求大量小费一样。当乔丹给一个队友提出建议,那么这个球员会坚定地点头,就像他从乔丹那得到了一个可以改变生活的秘密一样。当他在开球前走到技术台时,第一排观众所有的谈话全部戛然而止。当他全场第一次站上罚球线时,数以千万计的摄像机镜头都会发出闪光,所有人都在纪录一个未来可以向自己的子孙后代吹嘘的瞬间:我见过乔丹打球,这是他在执行罚球,有朝一日人们会铭记于心。这就是你的感觉吧。

这样的时刻总是比你我感觉中更加重大,见证乔丹的表演,欣赏那些造就他的那些小细节同样如此。他从来没有过衰退期,他总是在喷垃圾话。身体上,他以优雅的姿态控制自己,没有人能够拥有他那种优雅。技术上,他在每个环节都很完美——完美的体型、完美的奔跑方式、完美的防守技巧、完美的脚步、完美的投篮姿势,这种完美使得,当乔丹运球运到脚上或者传球出界时,你都会怀疑自己是否看花了眼。精神上,他的队友对他的态度就好像儿子对待刚刚下班回到家的父亲一样,每个人都在想尽办法取悦他,对他的每一句话都言听计从,这些小细节,比他的扣篮、令人赞叹的突破更加突出。上一次乔丹以公牛球员身份来波士顿打球是1997年12月份,当时他们血洗那支年轻的凯尔特人,乔丹看上去被这场比赛弄得无精打采,当面看乔丹,当他开始寻求挑战时,那种时候总是最棒的时刻。乔丹刚开始跟安东尼-沃克喷垃圾话,我记得我马上就轻推了哥们,并告诉他说,“看着点,有些什么事情要发生了。”当乔丹和沃克来回奔跑并不断喷垃圾话时,我们一直盯着他俩。在凯尔特人犯规后,沃克和乔丹在罚球线右侧并排站立,沃克站在了更靠内的位置,乔丹在他左边,不断地向沃克喷垃圾话,沃克犯了一个错误,他回击了,这从来不是一个好主意。我记得我当时告诉我的哥们,“看着点,乔丹是在告诉沃克,他会在(油漆区)内击败他,然后拿到篮板,看着点,等着看好戏吧。”果然,当乔丹的队友准备执行第二次罚球时,乔丹的嘴依然在喷,他的手也没闲着,开始摇摆,沃克身体发紧,球弹了起来,乔丹以某种方式跃过了沃克,抢下篮板,然后在一瞬间将球补进了篮筐。

谁在乔丹身后为了阻止他补篮而被吹了犯规?沃克。


我们观察到,乔丹趾高气昂、嘴角挂着笑容站上了罚球线,很明显,他对自己的表现完全满意,就好像在地上看到了100美元一样。我们观察到沃克耷拉着脑袋,就好像小孩子刚刚被父母训斥完一般。我们观察到当乔丹执行第一次罚球后,现场大屏幕给了乔丹面部一个特写镜头,他的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嘴巴已经咧到了耳朵。属于乔丹的夜晚已经造就,我们也一样。当我听到有人将韦德、勒布朗拿来跟乔丹比较时,无论何时这种比较都会令我发笑,没有人能够拥有像我上面所描述的那种时刻,在身体、运动天赋上,他们或许能接近乔丹,但在气场上,不可能,甚至无法接近。甚至是在乔丹于华盛顿复出,饱受伤病困扰时,2001年乔丹复出后首次重返波士顿,他命中了一个关键跳投,看上去他的手感正在升温,他转过身,以其独特的步伐跳着回到了另一个半场,现场球迷在咆哮——我们都爱凯尔特人,但是真的,见证一个ESPN经典复出表现的欲望压倒了一切,即便这种可能性很小——乔丹在中场瞥了一眼我们所坐的区域中的每个人,他的眉毛上扬,做出了一个挑衅的笑容,这个笑容,融化了我们,他真他妈的融化了我们。想象一下这一幕,一个拥有豪乳的高三拉拉队长在满是9年纪男生的校车上朝你抛媚眼吧,然后将你的感受放大三倍,就是我们的感受了。我们用接下来20秒的时间兴奋、轻推彼此,我甚至不记得谁赢了那场比赛,我真的不记得了,我所记得的一切是,乔丹回来了,他又打出了属于他的表现,乔丹找回了那种感觉,可能性是无限的,有些人的重要性真的大于生活。

只要勒布朗能够在一个拥有17000个席位的球场,将所有观众的目光吸引到自己身上连续3个小时;只要他能用一个笑容征服整片看台,我会承认,勒布朗已经达到了乔丹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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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17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因四:乔丹传奇

我以现在时态复述这个故事是因为,就我所关心的内容而言,这个故事感觉上依然像是发生在3个小时前。跟我一起回到2006年休斯敦全明星周末,周六下午我正跟我的哥们萨利还有他那帮波士顿的哥们一起喝红玛丽混合酒,我们的辩论正进行到第二轮,这时候奥克利踱步进入到了酒吧。踱步,对,就是这个词,因为这哥们跟三个女性朋友慢慢走了过来,最终坐到了紧挨着我们的那张桌子旁。奥克利为他们那一桌的每一个人点了一杯酒,他为自己点了一杯马提尼。我们迅速为我们自己又点了一杯酒,我的意思是,去哪里喝酒你能得到这种机会,跟他们只隔着5尺远一起喝酒。

20分钟后,乔丹跟两个朋友现身了,他的出现立马令酒吧陷入安静,起先,看上去他只是过来打招呼,之后我们意识到他是要坐下来,他的朋友让他坐到了里面的位置,并将两把椅子放在了乔丹旁边,以确保没人可以打扰他。奥克利随后要了更多酒,我们也为自己叫了食物和酒,我们深知,整个下午和晚上的时间我们都要在这里度过了,人们蜂拥过来跟乔丹打招呼,恭维他,亲吻他的戒指……他就像现实版的迈克尔-柯里昂(经典电影《教父》中的美国本部黑手党柯里昂家族首领)。某个时刻,大牌经纪人大卫-法尔科就坐在30尺外的位置,他坐在自己的位置耐心等待邀请,但最终他放弃了,他主动过来跟乔丹打了招呼。酒喝了一轮又一轮,偶尔奥克利会站起来走动一下,伸伸腿。一度,奥克利还打算叫食物,他站起来看了看我们正在享用的食物,他注意到了我们的朋友里奇所叫的起司堡,他询问这是否是起司堡、味道是否可口,他不住的打量这个起司堡,我发誓,我们都在等到奥克利说出这句话,“奥克利想要你们的起司堡,他现在就想要,”不过他并未说,最终他为自己叫了一个,太糟糕了。

两个小时过去了,乔丹桌上的每个人都吃完了,他们开始抽起了雪茄,我坐在那里沉思,“纸牌不可能不很快出现啊,乔丹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坐那么久,却不玩纸牌,这家伙好胜心太强了,纸牌一定会出现的,纸牌绝对会出现的。”

几乎就是在那个时刻,纸牌出现了,他们开始玩起了一种叫做Bid Wist的纸牌游戏,这种玩法在NBA球员中非常流行,奥克利和乔丹组队,跟他们的两个朋友比赛,乔丹总能赢,他当然会赢,我们实际见证了乔丹传说中的好胜心,他一直以一种低沉的声音不停歇的喷垃圾话,他总是讽刺般的窃笑,每当拿到好牌他都会咯咯地笑,甚至于,他会纠缠一个对手以至于对手看上去像是要开始哭一般,后者就像乔-佩西(美国著名演员)在《好家伙》中的属下之一一样。

我坐在那里,逐渐失去活力,我知道,我知道……我喜欢玩扑克牌,我也有XX问题,但是还有什么事情比我跟萨利坐在那跟奥克利和乔丹打牌并成为赢家更美妙呢?(即便我压根得不到这样的机会,但是想象一下也很有趣,那时候我已经喝下了17杯红玛丽混合酒。)同时,这一天正变得越来越奇怪,6点左右,沙克-奥尼尔跟他的随从出现了,他穿着三件套的正装,还有一件马甲,这样的穿着也引来了乔丹的调侃,乔丹开玩笑说:“我很开心你一直在践行着装令。”每个人都用一种有点太大的音量笑了出来,因为当乔丹讲笑话时,你必须得这么做。一会之后,一位NBA的助理教练穿着一件带有乔丹标志的运动T恤就出现了,乔丹的声音越来越大,他跟奥克利在完胜,酒吧里每个人都在盯着他们,却又假装没有在看,就在这时,突然……

乔丹的妻子出现了。

糟了……

每个人都在给她腾地方,她紧挨着乔丹坐了下来,乔丹的垃圾话停了下来,他像个孩子一样坐在椅子上,雪茄也熄灭了,他不再跟孩子们玩闹,他再次成为了一个丈夫的角色。看着这整件事在我们面前呈现,我弯腰跟萨利说:“你看,他跟我们一样。”


这个故事发生在3年前,但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当时每个人所坐的位置。这个故事将我们带回到了乔丹传奇,他是唯一一个能够从头到尾实现这种故事的名人,他的人格魅力太强烈了,所以是的,勒布朗也许在未来某一天可以接近他,即便不是勒布朗,也可能是其他什么人。本能上你会想要将火炬传给那个人,事情就是这样。再说一遍,我们总是希望下一个比前人更加伟大,当记忆开始消退,前人想要守住自己的王冠是不可能的。记住,超级球星XXX单纯依靠打出三双、打破得分纪录、赢得多个冠军并无法超越乔丹,他们必须得对一种可以跟总统、大亨相媲美的人格魅力实现赶超,他们必须得有更强的好胜心,更适应独裁者的角色,在我们坚信他们可以继续保持巅峰状态时,他们必须得继续停留在巅峰期。他们得是屋子里最酷的那个人,即便很久以后他们已经没有任何理由继续保有这个王冠,他们必须得书写一个结尾类似这样的故事:“看,他跟我们一样嘛。”

乔丹是史上最伟大的球员,没有之一,他也是最令人难忘的。而你,(想要比肩乔丹),也许你也需要达到这个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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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45):篮球狂人的进化之路 LBJ高效进攻解析

文/Kirk Goldsberry

译/Marat

勒布朗-詹姆斯28周岁的生日过去仅几个月,他正在接近个人第四座MVP奖杯,而NBA史上四次当选MVP的球员只有区区四人,分别是威尔特-张伯伦、迈克尔-乔丹、卡里姆-阿布杜尔-贾巴尔以及比尔-拉塞尔。这一俱乐部中没有科比,没有沙克,没有邓肯,没有“魔术师”,没有伯德。自从2008-2009赛季首获MVP以来,勒布朗在场上的进化令人叹为观止。相比2011年,现在的他已经成为一个截然不同的球员。事实是,在赢得MVP的每一年,他的进步都是我们有目共睹的。勒布朗就是不折不扣的篮球科学家,比赛如同他的实验室,从波士顿到洛杉矶,再到伦敦,他不断的研究,换来的是让人肃然起敬的辉煌成绩。

但勒布朗不仅仅是NBA的最有价值球员,他还是这个联盟最全面的球员。勒布朗拥有极高的篮球天赋,这一点毋庸置疑。但要彻底了解他在赛场上的进化,可并非易事。在热火战胜活塞,收获第25场连胜后,我和勒布朗聊天。自其新秀赛季以来,在场上最大的变化是什么?当我将这个问题抛给勒布朗时,他立马回答是进攻。他说出的第一个词足以概括全部。

“效率。现在的我是个更加高效的球员。我不会投没有把握的篮。在年轻时,投篮命中率偏低,这方面的进步并不明显。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会更努力提高自己的效率。我觉得我的球队这些年来的成功也与此不无关系。”


过去5个赛季,勒布朗的出手

多年来,勒布朗的出手次数数以千计,但近些年,这些出手的效率俨然要高出许多。在勒布朗的新秀赛季,他的投篮命中率为42%,三分命中率29%。今年,这两个数据分别为56%和39%。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明显的进步得益于两大原因:(1)现在的他是个更优秀的投手;(2)现在近篮筐出手占据了更大的比例。

在骑士的最后两年,勒布朗两次当选MVP。那时的他已经是个很杰出的球员,但骑士更多是将勒布朗作为持球型组织前锋使用。时任骑士主帅的迈克-布朗经常遭到指责,质疑者认为其进攻战术过于简单,往往就是将球交给勒布朗去组织,别无他法。布朗没能为勒布朗制定出一套将其优势发挥到极致的战术,以至于背上了“NBA唯一能够阻止勒布朗-詹姆斯的教练”的骂名。那样说或许有欠公允,但骑士确实没能赢得总冠军。若将勒布朗在骑士时期的投篮方式与其在迈阿密时的相比较,你会发现差异如此明显。之所以会出现不同,部分原因是因为队友有所变化,战术不同,以及球员本身变得更加成熟。可无论如何,改变实在是太大了。




在骑士的最后一年

“在克里夫兰,我得承担大量组织任务,所以我应该算是个外线为主的球员,依靠大量的挡拆,有很多外围出手。”

勒布朗在骑士的最后一年,其出手位置图与控卫颇为相似,例如凯瑞-厄文或者克里斯-保罗。他在正对篮筐区域以及两个侧翼十分活跃,有很多跑动中的三分或者长距离两分球。虽然他的投篮命中率达到50%,但基本上没有低位发挥,除了在篮下的集中出手外,篮筐附近表现并不积极。他的进攻以外线为主。

在勒布朗宣布加盟热火的决定后,外界一片哗然。在众说纷纭当中,这位MVP将迎接全新的领导角色,融入不同的战术体系,与同样是超级球星的队友并肩作战。当时的勒布朗已经是NBA的“瑞士军刀”——但骑士教练组只会使用其中的开瓶器功能。在勒布朗正式登陆迈阿密之前,热火教练组已经在研究将其独一无二的技术发挥到极致的战术体系。有一点十分明确:他不需要再过多的持球组织,不再是场上唯一的中心。


在热火的第一年

“我来到了迈阿密,我不需要再负责组织了,这方面我得做出牺牲,让马里奥-查莫斯来运球。因此我得找到让自己在场上其他区域更加高效的办法。”

穿上热火球衣的第一年,勒布朗的三分出手次数有所减少,禁区表现更加活跃,但他仍然有大量时间耗在远离篮筐的区域。他在热火早期的进攻模式和在骑士时相差无几:没有低位,太多的长距离两分球,仍然过于依赖外围进攻。2011年总决赛失利后,勒布朗和热火主帅埃里克-斯波尔斯特拉下定决心,要调整进攻。




2009-10与2010-11赛季对比


斯波尔斯特拉说:“正是折戟总决赛让我们得以用不同的角度来重新审视勒布朗和全队的进攻体系。他是联盟最全能的球员,我们必须找到最能体现出他全面技术的办法,一种非传统的方式。这些都是随着经验的积累,以及从失败中吸取的教训得出的。”

2011年总决赛最后一场,勒布朗几乎就是在三分线外无精打采地游走,他表现得犹豫不决,畏头畏尾,白白浪费了他那令对手胆寒的强壮体魄。他在总决赛的最后一次出手很有象征性:右侧距离篮筐25英尺的跳投——那个赛季他最喜欢的三分出手区域——没进。第二天早上,所有媒体都在提醒着我们,勒布朗并非关键先生。尽管现在几乎没有人会认同这一点,但在当时,无数媒体都趁机为勒布朗盖棺定论,认为其不具备夺得总冠军的特质。

但是改变正在酝酿中。

那次的失利,或许还有那些铺天盖地的质疑声,成就了近代体育史上最伟大,也是最重要的进化之一。勒布朗几乎要发狂了,而他将心中的怒火转化为前进动力,进一步完善自己的技术。斯波尔斯特拉当时同样感觉迷茫,急于做出改变。他对我说:“就在我们总决赛输给达拉斯后不久,勒布朗和我见面了。他说打算在休赛期玩命训练,尤其是提升低位技能。对我们而言,这就是重点所在,我们需要改善进攻,而最好的办法之一就是内外线结合,在内线拥有足够的火力。”

如今,勒布朗选择在何时何地提升其低位技术已经不是秘密。负于小牛,与总冠军擦肩而过后,勒布朗在2011年夏天前往休斯敦,拜师“大梦”哈基姆-奥拉朱旺。

“我想要变得更好。”在谈到拜师奥拉朱旺的决定时,勒布朗如是说,“我想要更进一步,于是我向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低位球员之一拜师学艺。他张开双臂欢迎我,对此我衷心感谢。我在休斯敦待了4天半,每天训练两次。他教会我很多关于低位进攻的诀窍,如何在与对手的争夺中占据上风。回到家乡后,休赛期余下时间,我都在苦练。每天我都去训练馆,专门训练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动作,争取每天都有所进步。”

不过要在正式的NBA比赛中展现休赛期的训练成果,又是另一回事。勒布朗清楚训练只意味着成功了一半。“关键不在于你在训练上下了多少功夫,而是‘你能否在实际比赛中展现刻苦训练的成果?’”勒布朗说,“你挥汗如雨,比赛中能否收到成效?我成功了,这让我很开心,我实现了转变。”

夏季特训后,勒布朗找到了斯波尔斯特拉。“斯波和我进行了一番沟通。我告诉他,我很努力地提升了自己的低位能力。我知道我们在低位必须有所发挥。我在这里的第一年,我们是一支外线为主的球队,那一年我们输掉了总决赛。我清楚,我必须变得更好,而全队要更上一层楼,就必须提升低位进攻的效率,所以我做出了选择。”

勒布朗的辛勤付出收到了回报。“停摆结束后,当他归队时,已经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球员。”斯波尔斯特拉说,“就仿佛他下载了所有奥拉朱旺和尤因的低位动作。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见过其他球员能在短短一个休赛期就在某个特定的领域取得如此明显进步的。2012年,他在那方面的提升改善了我们的进攻,让我们具备了冠军水准。”




在热火的第二年


“我说好吧,既然2010-2011赛季总决赛输了,我必须有所进步,我要怎样做才能改善我们队的进攻?我拜师哈基姆,学习的技巧大多集中在左侧区域。那是我最得心应手的位置。”

2011-2012赛季,勒布朗的出手选择与此前截然不同,极具统治力。这是他职业生涯第一次出现进攻如此不对称的情形。勒布朗在左侧的出手次数远超右侧,尤其是左侧罚球线附近,如今他称那块区域是其最得心应手的(sweet spot)。他减少了三分出手,大多数出手都更靠近篮筐。当勒布朗在篮下或者近篮筐区域时,热火进攻就会变得更有效率。不仅因为他是球队头号得分手,还由于他是热火最好的传球手和篮板手。勒布朗往左迁移除了提高其得分效率外,还能帮例如肖恩-巴蒂尔(微博)这样的定点投手拉开场上空间,创造机会。观察他在拜师奥拉朱旺之前与之后最常见的出手选择,就仿佛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球员。




2010-11与2011-12赛季对比


在热火,几乎所有人都会告诉你,输给小牛的那个夏天是勒布朗进化为总冠军的关键阶段。2011年总决赛以及那之前,勒布朗还没有学会完全利用自己的身材优势,无法场场比赛都成为对手的梦魇。巴蒂尔认为现在的勒布朗非常善于利用其得天独厚的条件。

“他清楚几乎每个晚上,他都拥有身体对抗优势,而最能将这些优势发挥到极致的位置就是在低位。所以他在这方面下了苦功。现在的他拥有了一些低位技术,要想阻止他,可不容易。”巴蒂尔说。

2011年夏天的休斯敦之旅,以及随后的调整适应,效果显而易见。热火在总决赛击败了雷霆,勒布朗同时将常规赛MVP和总决赛MVP收入囊中。但这并不能让他感到满足。2012年夏天,他再次投入到刻苦的训练当中,以求再上一层楼。本赛季,左侧依旧是勒布朗喜欢的进攻区域,与此同时,他还尝试了更多的选择。




2012-13赛季的勒布朗


“左侧仍然是我最得心应手的位置。对于在三分线外的出手,我更加适应,但次数还是比在骑士的最后一年少,因为那时大多数的出手都是跑投。而今年的三分出手更多是接球就投。”

这个赛季,他的三分远投又回来了,中距离出手减少了。

“你知道,我变了。去年我的三分出手不多,在低位以及中距离的的进攻更多些。可我觉得在过去这个休赛期,我练习了足够多的远投,我可以尝试再次改变。在我们的比赛中,效率最低的出手就是中距离投篮,所以我觉得不妨减少中距离进攻,改善三分,并且继续加强低位。至于中距离投篮,会是我接下去要加强的方面。”

勒布朗告诉我,在练习三分时,他会给自己定下极高的目标,不达成不罢休。“这很有用。如果训练中没有完成目标,就要接受惩罚。所以如果我选择某个点,我会定下10投8中的目标,如果没成功,我就会去跑步。除非能够达成目标,否则哪怕是筋疲力尽,我也会坚持。这样还能锻炼自己的意志。这是一种终极体验。”

去年,勒布朗找到了自己最为擅长的左侧进攻区域。这个赛季,他的三分远投进步明显,而他在低位的统治力依旧,总是能找到处在空位的队友。“我们队的战术就是围绕外围射手,突入篮下,当对手收缩禁区,我们就可以出手投三分了。”

勒布朗还是个相当优秀的传球手。根据SportVU(多镜头追踪系统),他在传球方面的表现能够更为直观地体现出来。鉴于勒布朗在篮筐附近的强大统治力,他会吸引对手的防守注意力,热火外围射手就能得到很好的进攻机会。迈阿密拥有联盟最出色的定点射手,例如雷-阿伦和巴蒂尔。勒布朗很清楚这些队友会出现在哪里,他总是能察觉到何时何地,哪个队友可能得到空位出手机会。结果就是,一旦注意到对手的防守漏洞,他就会不假思索地长传,将球塞给位于底角、无人防守的队友。




勒布朗本赛季的喂球


本赛季,勒布朗重拾三分武器,他的投篮命中率达到39%,创下其职业生涯新高。在骑士,勒布朗总是被迫自己创造得分机会,接球就投的机会少之又少。现在情形不同了。SportVU数据显示,勒布朗有四个明显的进攻集中区。




2012-13赛季勒布朗的活动区域


其中三个区域都集中在左侧,这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左侧最能体现勒布朗的统治力,但还有一个区域“反常”地位于右侧。勒布朗在右侧底角待的时间之长让人大感意外,而那个区通常是诸如巴蒂尔或者拉沙德-刘易斯这样的定点投手发挥的地方。勒布朗如此解释:“有时候,我们的进攻战术会将我安排在右侧底角,或者我负责跑位,韦德负责运球组织,这样我能给他拉开空间。”尽管所占比例不高,但勒布朗的右侧底角三分命中率高达53%。这个联盟最被低估的定点投手在这个区域拥有超高的效率,为其球队的成功再出一份力。

简而言之,勒布朗是NBA最有价值,同时也是最全面的球员。他很清楚自己能对比赛产生怎样的影响以及热火的战术体系。他仍然孜孜不倦,寻找着能将自己不断进化的天赋与队友完美融合的办法,在这一过程中,他让所有人都变得更好。勒布朗拥有超凡出众的身体条件和无与伦比的篮球天赋,这一点无需赘言,但千万别低估了他的上进心、聪明和工作热忱。勒布朗-詹姆斯就是个拥有难得一见天赋的篮球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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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6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46):NBA疯狂石器时代 胆小抠门的红衣主教

文/Jonathan Abrams

译/Marat




飞机、火车和汽车。搭便车、乘公车,甚至是马车。在包机还与奢侈划等号的那些年代里,上述这些就是NBA球员出征客场的方式。那个时候,韦恩堡(注:活塞队前身韦恩堡活塞),或者罗切斯特(国王队前身罗切斯特皇家队)在地图上可都是极不起眼的小地方。当年,“红衣主教”奥尔巴克在最后一刻赶上火车,冒暴风雪返回波士顿时,他只留给仍然在车站、目瞪口呆的凯尔特人队员一句话:“每个人都管好自己!”绿衫军传奇球星鲍勃-库西回忆道:“打比赛可比前往客场容易多了。麻烦事无处不在。”这甚至有些战争的气息,有时候,你会无奈地缴械投降。

我采访了一些NBA传奇巨星,他们描述了印象最深的客场之旅。“当你25岁的时候,就是随大流。”先后效力于锡拉丘茨国民队和费城76人的名人堂成员多尔夫-谢伊斯说,“但当时情况就是这样。按照今天的标准看,我们那时处于石器时代。”

飞机

盖尔-古德里奇(洛杉矶湖人,1965-1968;菲尼克斯太阳,1968-1970;湖人,1970-1976;新奥尔良爵士,1976-1979):我们乘客车大巴到机场,所有人都到了后,会发机票,然后登机,等待。经常会有航班延误,如同家常便饭。从洛杉矶飞到东部,总是会遇上暴风雪。最糟糕的就是连续三天比赛,周五晚上在洛杉矶打,周六早上去菲尼克斯、波特兰或者西雅图,然后周六晚上比赛。住上一晚后,周日又得很早起来,飞回洛杉矶,当天晚上还得比赛。这就是西海岸之旅,连着三场比赛。当我们去东部时,五天四场比赛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我记得在我生涯早期,有一次客场之旅,当时纽约遭遇暴风雪袭击,我们从洛杉矶去那里。我们只能先去托莱多(美国港口城市),在那里过了一晚,然后第二天一早坐火车去纽约。等我们赶到那里,距离比赛开始只有1个小时的时间了。

现在的球员可能都不需要自己提包,可我们那个时候,自己的包都得自己扛,不仅如此,如果你是新秀,还得负责提装球的包。那个时候,你得带六个球去训练,做赛前准备。当时,埃尔金-贝勒的膝盖需要接受蒸气加热敷料器的治疗,如果你是新秀,还得负责搬那台设备。我们有两个新秀,所以其中一个得搬那台机子。另一个则拿球包。到酒店,带给训练师,总之,全权由你负责。如果你没在酒店把那些东西给训练师,你就得负责把它们送到比赛场地去。[注1]

注1:古德里奇在得知埃尔金-贝勒也是本文采访对象之一后,他说:“你告诉他,我可记得当初给他搬那台该死的蒸汽治疗仪的情景。”而贝勒的回应是:“没错,他总得干些什么吧。对他,对一个新秀而言,那可是份好工作。”

多尔夫-谢伊斯(锡拉丘茨国民队/费城76人,1949-1964):我印象最深的那场比赛,是我们冒着暴风雪飞回来。那是20世纪50年代末。大多数时候,我们是在周六晚上比赛,因为电视转播的需要,我们得在1点在锡拉丘茨比赛。当我们赶回来的时候,西部正好面临暴风雪侵袭。我们有些球员讨厌坐飞机,其中一个名叫康尼-迪尔金,他之前是在辛辛那提大学打球。他极度讨厌飞行。机组人员说:“我们即将起飞,但是我们正处于暴风雪的边缘,所以为了更好地辨明航向,我们将沿着马萨诸塞州收费公路飞行,不会太高。”迪尔金开始抱怨:“哦,老天爷啊。”飞机一直很颠簸,约翰尼-科尔喜欢开玩笑,他说:“康尼,你有什么好担心的?死于车祸的人更多。飞机是非常,非常安全的,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事实上,有一天,在法国,一辆火车出了事故,造成90人死亡。”康尼问:“真的吗?怎么回事?”约翰尼回答:“就是一架飞机掉到了火车上。”我当时乐坏了。长话短说,我们顺利回到锡拉丘茨了。[注2]

注2:谢伊斯在得知鲍勃-库西也是本文采访对象之一后,他说:“带我向他问好。”库西的回应是:“你和谢伊斯谈过了?为什么?在他那个年代,都是乘马车去客场的。”

鲍勃-库西(波士顿凯尔特人,1950-1963,1969-1970):我们可没有任何濒死体验。当时,道格拉斯DC-3(一种美国机型)可是有史以来最安全的飞机。不过我们的训练师有胃病,光是走上那该死的飞机,他就能吐满一袋子。无论什么高度,都会遭遇气流,冬天飞行往往是最糟糕的。我们会拉着他一起打牌,当他开始吐,晕头转向的时候,我们就会趁机赢他的钱。

埃尔金-贝勒(明尼阿波利斯/洛杉矶湖人,1958-1972):(1960年的一天)我们在下午离开明尼阿波利斯。在我们起飞之前,机长就通知我们可能有些问题,中途的时候,果真出事了,引擎出问题了,我记得他好像是说没油了,必须找个地方降落。于是飞机就一直转啊转,试图在附近找到机场。当我们降落的时候,他告诉我们,深呼吸,坚持住。

罗德-亨德利(明尼阿波利斯/洛杉矶湖人,1957-1963):没有人在那次意外事故中受伤,真是奇迹。唯一错过那趟班机的是鲁迪-拉鲁索,他身体不适。差那么一点点,整支湖人队就会变成只有一个队员了。当时飞机不停地盘旋,机组人员都在想办法。飞机汽油只剩下了一点点,机长让我们来做决定。“你们想怎么做?现在剩下的汽油只能支持飞机飞25,或者30分钟左右。你们做决定。否则,我们打算立即找地方迫降。那是我们的选择。”我们大家都说:“如果你们有办法降落,那就做吧。”当时飞机的窗子也打开了,左右各一扇,这样他们能观察外面的情况,同时他们还用探照灯不停地照射下面的区域,试图寻求帮助。埃尔金当时干脆到飞机的后舱,躺了下来。

我们差一点撞上一辆汽车。下降的过程中,那些建筑物越来越大。我们不得不再次提升高度。我当时心想,这下我们完了。不过我们飞机上的人并不知道,下面的人正忙着铲雪,为我们清理出一块着陆的地方。我们后来冲进了一块玉米田,撞倒大片玉米,但同时这样的缓冲让飞机进一步减速。但是飞机随后又腾到空中,就这样来回了3、4次。就好像是把篮球往空中一抛,然后就是砰、砰、砰,直到球自己停下来为止。当时飞机也是这样。最终我们还是停了下来,大家面面相觑,都不敢相信发生了什么。突然,每个人都开始大喊大叫,欢呼,就仿佛我们那晚赢了比赛似的。大家相互击掌,然后机舱门打开,我们开始走出去,发现自己站在三英尺厚的积雪中。于是大家开始打雪仗,因为我们实在是太高兴了,庆祝自己还能活着。附近有家汽车旅馆,我们一起去喝了咖啡,然后订下了客房,可没有人想上床休息,我们只想待在一块,喝咖啡,吃甜甜圈。第二天早上当我们醒来时,天气堪称完美。

贝勒:当时情况确实很吓人。有那么一刻,所有人都在惊叫。吉姆-克莱布斯总是会想到最坏的情况。他是个好人,但那个时候,你会听到他说:“哦,我们要坠毁了。”

让我来告诉你一件好玩的事吧。当我们平安着陆后,猜猜谁在那里等着我们?我们听到有人敲门,他在外面喊:“大家都没事吧?”结果我们发现原来他是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当时他发现我们的飞机不停地在空中盘旋,于是他找来了警察,告诉他们有人遇到麻烦了。事实上我们是乘坐他的葬礼车去旅馆的。当时太晚了,我们也没法找到出租车。后来,我们是乘火车回明尼阿波利斯的。

精品阅读:NBA疯狂石器时代 胆小抠门的红衣主教

杰里-韦斯特(洛杉矶湖人,1960-1974):说真的,去客场就是件特别麻烦的事。但你只能去适应:缺乏睡眠,要赶早班机,随时都可能遇到机械故障。在(1971-1972赛季33连胜)期间,我们就遇到了一次事故,结果凌晨5点才赶到费城。那可真是一场糟糕的比赛,我们开局慢热,但好在我们赢得了胜利。客场旅行总是或多或少会有些你没法掌控的情况发生。

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布法罗待了三天,因为遇到了暴风雪,我们没法离开,被困在旅馆里,寸步难行。对我来说,入睡是个很大的问题。有些人能在飞机上安然入睡,可我没办法。比赛结束后,我也没法睡觉。有太多的比赛,你在之前只能睡上4到5个小时,所以能够及时赶到客场,有充足的时间来小睡或者休息调整是很重要的。只有那样,我才能发挥出预期的水准。

内特-瑟蒙德(旧金山/金州勇士,1963-1974;芝加哥公牛,1974-1975;克里夫兰骑士,1975-1977):当我第一次开始打球时,和威尔特(张伯伦)在同一支球队。威尔特能坐最好的为个高的人准备的座位,而我的身高在队中排第四,因为我们队还有韦恩-海塔沃和汤姆-梅斯切里,他们比我资格更老,而且都很高大。威尔特能做在靠过道的位置,无论他想坐哪,都行。而作为新秀,你只能找一个前排没人的位置。你只有在一旁等到所有人都上了飞机,坐下来之后,你才能去后舱找一个没有人坐的位置。

我们会有19天、14天的客场之旅。要知道那个时候西海岸只有两支球队:洛杉矶和旧金山。下一站就是圣路易斯,你就等着航班取消,航班延误类似的事情发生吧。你坐在机场里,累得筋疲力尽,还得确保行李都在,就那么等着,然后在比赛开始前三小时赶到那里。

我效力的第二年,他们将威尔特交易走了。我找到老板,然后对他说:“我想要威尔特的房间。”当时威尔特是唯一一个享受单人房待遇的球员。他同意了。以前我和其他球员同住一间房,那些人总是迫不及待想要看肥皂剧。可我这辈子从没看过肥皂剧。拥有单人房,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毋庸置疑。

杰里-斯隆(巴尔的摩子弹,1965-1966;芝加哥公牛,1966-1976):我记得我们有过五天在五座城市打五场比赛的经历。从巴尔的摩开始,圣路易斯、洛杉矶,我记得是这样,然后是旧金山,再从旧金山到纽约。

还有一次,我们得从布法罗坐公车去芝加哥,在那打完比赛后再回到波士顿。由于天气原因,航班停飞,球队找来一辆公共汽车,在俄亥俄的克里夫兰停留。当我们到芝加哥的时候是早上5点或6点,可能还要再晚些。我记得我们休息了一天,然后打比赛,再回到波士顿。那是我们第一次上全国直播,对阵凯尔特人。上半场,我们打得不错,但在下半场,他们痛击了我们。一路发生的事还多呢,但是我没法一下子说清楚,总之太痛苦了。

我后来接受了埃文斯维尔的教练工作(注:1976年退役后),但是我只干了五天。随后那个顶替我工作的家伙和所有球员都在一次坠机事件中丧生。我不愿再谈论那起事故了,我希望尽量避开这个话题。

萨奇-桑德斯(波士顿凯尔特人,1960-1973):当我们和辛辛那提比赛的时候,两队共用一架包机。这是难得的体验。一队在后舱,一队在前舱。这其实不算什么。不过有一种机型,DC-3,估计乘坐汽车的速度都比飞机快。

罗德-索恩(巴尔的摩子弹,1963-1964;底特律活塞,1964-1965;圣路易斯老鹰,1965-1967;西雅图超音速,1967-1971):当然了,那个时候的安检可没有现在那么复杂繁琐。你大可以在早上4点半起床,赶到机场乘坐6点的航班。

厄尔-门罗(巴尔的摩子弹,1967-1971;尼克斯,1971-1980):在巴尔的摩,我们总是搭乘被我们称之为二线的航班:North Central、Allegheny这些航空公司。当这些航班飞到空中时,总会有很多的颠簸。我们经常从巴尔的摩到纽约,而那些出租车司机又太疯狂了。从巴尔的摩到纽约,这一路真是让人晕头转向。

我记得有一次乘坐North Central的航班,我们要去辛辛那提,结果窗子被吹开了,所有东西都被吹了起来,我们拿了一块板挡在窗口,好像是我的一个队友一直扶着那块板,因为当时飞机上没有太多乘客。很显然,我们不喜欢搭乘这些小航空公司的航班。事实上,在一次表演赛之后,就有人直接租车,开回巴尔的摩的。

沃尔特-弗雷泽(纽约尼克斯,1967-1977;克里夫兰骑士,1977-1980):你得习惯早起,去搭乘早上的航班。而我直到去克里夫兰之后,才意识到自己之前真是被宠坏了。在那里,你总是得早起,转道芝加哥去别的地方。你得乘坐7点半的航班,因为无论到那里,都没有直达航班。但在尼克斯,我们有包机,我们是当时少数几支有包机的球队之一。我们可能周五晚上在芝加哥比赛,周六在纽约比赛,就需要包机回来,尤其是季后赛之前,常规赛后半段。那时很多球队受到资金限制,没法包机。

斯图-朗兹(圣迭戈/休斯敦火箭,1968-1972;底特律活塞,1972-1974;新奥尔良爵士,1974;湖人,1974-1976):那个时候,你需要在比赛结束后第二天早上就离开,而不是比赛结束后的当晚。记得我们在纽约,遇到了暴风雪,我们等了4个小时或者更长的时间,等待清理道路积雪。等我们到亚特兰大,比赛开始时间不得不延后半小时。我们直接从机场去的球馆。

吉姆-巴内特(波士顿凯尔特人,1966-1967;圣迭戈火箭,1967-1970;波特兰开拓者,1970-1971;金州勇士,1971-1974;新奥尔良爵士,1974-1975;纽约尼克斯,1975-1976;费城76人,1977):我们只能接受。我记得当我效力勇士时,已经是70年代了。我们现在休斯敦打客场,然后要去芝加哥,接着是纽约。所以打完芝加哥当晚,我们就飞去纽约。假设那是周二,周二晚上我们打休斯敦,周三早上,我在休斯敦旅馆的床上醒来,飞到芝加哥,入住旅馆。下午睡上几个小时后,带上行李去比赛。晚上比赛结束后,就飞去纽约。那晚我们睡在纽约。休斯敦醒来,下午在芝加哥,晚上在纽约。

比尔-费奇(教练,骑士,1970-1979;凯尔特人,1979-1983;休斯敦火箭,1983-1988;新泽西篮网,1989-1992;洛杉矶快船,1994-1998):现在打客场可太容易了,比赛完之后淋个浴,去机场,然后回家或者去下一个目的地。但我们那个年代可完全不同。举个例子,去纽约打比赛,你得去芝加哥转机。你得赶早班机,通常是在6点左右,你的两名中锋只能缩在窄小的位置里,膝盖都顶到了他们的头。回过头,你会发现一个哭闹不停的婴儿,而你的控卫就坐在那婴儿边上。而你还得考虑今晚比赛的战术。70年代出征客场就是这样。

现在的背靠背和我们当年可完全不同,那个时候,我们得在第二天乘坐最早的航班,即便你是头等舱的位置,那些位置也不是特别为篮球运动员制定的,你压根就没法顾及整个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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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6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陆路

谢伊斯:1949年,BAA和NBL合并时,有很多位于中西部的小城镇客场。每支球队彼此一年只交手一次,就是BAA球队和NBL的球队。当希博伊根红皮队来到纽约打尼克斯时,因为比赛在麦迪逊广场花园进行,所以声势还是挺大的。比赛在晚上8点半进行,到了8点,来了两辆驿站马车,希博伊根红皮队就是这么来到纽约的,就在麦迪逊众多球迷的注视下,这些球员背着包进了球馆,开始比赛。那之后,尼克斯老板内德-艾里什对其他老板说:“我们得拿出大时代的样子才行。”第二年,那些中西部的小球队都出局了。

汤姆-海因索恩(波士顿凯尔特人,1956-1965):那个时候,你没法从罗切斯特直接到韦恩堡。如果一晚在罗切斯特打球,然后要去韦恩堡,那是不可能的。没有火车在韦恩堡停靠,也没有飞机到那里。唯一的办法就是乘坐火车,但火车停在距离韦恩堡还有20英里处,就在一块玉米田中间。然后你得步行穿过这座小镇,站在Green Parrot酒店门口,竖起大拇指,等着某些高中小孩经过,塞给他们10美元,让他们载你去韦恩堡。

阿尔-阿特尔斯(费城/旧金山勇士,1960-1971):季后赛,我们乘坐汽车从锡拉丘茨回到费城。你没法乘坐那些小型航空公司的航班,所以我们才选择大巴。第二天晚上,我们就要在费城比赛,所以必须回去。他们租了一辆大巴,两支球队的队员同坐一辆车回费城。很遗憾,我们输掉了客场的比赛,所以锡拉丘茨比我们先上了大巴,等到威尔特上去的时候,好位置都已经没了。他想要坐在最后一排的过道边,位置被斯韦德-哈尔布鲁克坐了,他大概有7英尺高吧。威尔特想要那个座位,结果起了一些冲突。威尔特说:“当我走上大巴,那就是我的位置。”可既然你已经输了一场,你能做的就是为下一场做好准备。

弗雷泽:我们总是乘坐长途客车或者公共汽车。可以肯定的是,绝不是豪华版的。我觉得我们是第一支使用公共汽车去客场的球队。我们得自己洗客场的球衣。有时候我忘记了,结果那球衣就会硬得像块纸板。

韦斯特:有一次,我们在辛辛那提。当地下起暴风雪,还没等我们上床睡觉,他们就把我们叫醒了,说我们得乘坐火车去芝加哥,那天下午有比赛。周六晚上在辛辛那提打完比赛,周日下午还得去芝加哥比赛。我们上了火车,雨水把衣服都浇湿了,地上还坑坑洼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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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6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室友和队友

桑德斯:如果遇到什么事,室友必须确保行李都安然无恙送到机场。如果你迟到了,他们得确保你的东西到那里。我们需要彼此负责。虽然或多或少会有问题,但这样的好处还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大家都在一起,有室友。现在的年轻人没法真正学会如何处理人际关系。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间。而我们那个时候,你可以学着如何与其他人相处,了解别人的喜好,应对各种问题。

巴内特:那个时候,大家在一起的时间更多。我记得有一次我和埃尔文-海耶斯起了争执。我和他相处得不好,说实话,他和大多数人都处不来。在密尔沃基的时候,他因为一些事情对我大为光火,在机场的时候就开始追我,但他没法抓到我。我跑啊跑啊跑,拦下一辆出租车,然后去了旅馆。那天,我们是在下午比赛。我们的对手是雄鹿,那时(贾巴尔)还叫卢-阿尔辛德。海耶斯对抗贾巴尔,那可是一场全美直播的比赛。可海耶斯依然很生气,接下去的事情是这样的。我们的教练是杰克-麦克马洪,他一直都挺喜欢我的。赛前在更衣室里,大家都在换衣服,只有海耶斯一动不动。距离比赛开始还有半小时了,海耶斯仍然穿着休闲装。杰克对海耶斯说:“还有大概10分钟,我们就要上场了。你最好赶紧换衣服。”他回答:“我不打了。”没错,他就是这么说的。杰克问他是不是有伤,他说没有。然后海耶斯瞪着我,说:“他打吗?”杰克回答:“是的,吉姆会首发,他要去防守奥斯卡(罗伯特森)。”海耶斯就说:“如果那家伙打,我就不打。”杰克把我拉到更衣室外,然后说:“好吧,把事情经过原原本本告诉我。”我告诉了他,他说:“听着,我不会命令你该怎么做,但是如果我们的老板鲍勃-布雷特巴德打算开除某个人,肯定不会是埃尔文-海耶斯。”那年,海耶斯是联盟得分王。教练继续说:“如果必须有人离开,就会是你。我知道你喜欢圣迭戈。所以做你该做的事吧。”于是我走进更衣室,向海耶斯道歉:“好吧,埃尔文,我很抱歉,我为自己昨晚的行为向你表示歉意。”就这样,没事了。大家都换上衣服,上场比赛。我记得比赛开始阶段,我在快攻中背后传球给海耶斯,他完成了一记扣篮,这让他很开心,我们此后的关系一直都不错。

我们那时候住的旅馆大多是破破烂烂的。如果能住假日酒店,我们就会喜出望外。可我们住的都是小旅馆。记得当我刚进联盟时,每天的伙食费是10美元。我的整个职业生涯,一直都是有室友的,大多数时候,房间里有两张床。我最好的朋友兼室友,克莱德-李,他有6尺10寸高,他会把行李箱放在床尾,然后铺上毯子,这样睡起来更舒服些。

那个年代,NBA球员习惯在比赛之后去喝点啤酒。而杰克-麦克马洪教练会和我们一起去。如果我们不带他,他就会很生气。他会说:“你们这帮家伙昨晚甩了我,你们去哪儿了?”他只有39岁,是我们的朋友,他对我们的种种行为持开放态度。

海因索恩:有一次,我们去洛杉矶客场打湖人,计划是在凌晨两点到那里。我们本来预定好了房间,但是到那里却被告知房间不够了。卡尔-布劳恩,在尼克斯打球的时候他入选过全明星,在职业生涯末期被“红衣主教”招募麾下。由于房间数量不够,球队决定每三个人一间房,我本来是卡尔的队友,可我被分到了其他房间,就只剩下卡尔了。大家问:“卡尔-布劳恩怎么办?”总经理回答:“我能想到的办法就只有在舞厅或者其他可以使用的房间给他搭一张临时床了。”第二天早上7点半,卡尔在舞厅醒来的时候,发觉周围都是享用自助早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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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主教”

桑德斯:奥尔巴克就是奥尔巴克。有一次,我们在费城,得冒着暴风雪赶回波士顿,那真是一场让人难以置信的暴风雪。我们得回去打锡拉丘茨,由于他们前一天没有比赛,所以早就在那里等着我们了。我们则被困在费城。奥尔巴克召集大家伙儿,就在他发表演说的当口,乘客已经开始上车了。他把我们拉到一边,开始喋喋不休起来,边说还边回头看火车。他说:“你们这帮家伙最好确保能准时到。我们下午有比赛,所以你们要全副武装起来。”接着他后退一步,大声吼道:“每个人都管好自己!”然后他就跳上了火车。火车上已经没有空位了,但他早就和列车长打过招呼,人人都听说过奥尔巴克的大名。所以奥尔巴克得到了一个位置。我们询问我们是否能上车,可却被告知已经没有位置了。就这样,奥尔巴克带着笑容随火车一起走了。而我们只能租车。有些人有认识的朋友,可以载他们去波士顿,或者去纽约,他们再从纽约租车或乘坐公共汽车回波士顿。无论如何,我们得想办法赶上下午与锡拉丘茨的比赛。

还有一次,飞机降落的时候遇到了强对流。飞行员对我们说:“听着,我们遇到真正的麻烦了。现在的对流风速达到每小时45英里,我们会受到剧烈的冲击。我没法完全掌控飞机,但是我觉得我们能够安全降落。”他让每个人都做应急姿势,弯腰蜷缩。突然,大家都听到奥尔巴克的喊声:“快来人,帮帮我。我没法弯这么低。”我们都乐坏了。当然了,性命攸关的时刻,没有人会起来去帮助他。他还在那里不停地喊,都到了撕心裂肺的程度。最终,我们安全降落了。但是后面很长一段时间,奥尔巴克疯狂的喊声成为我们的笑料。

库西:我肯定你听说过,有些时候,(“红衣主教”)就是个极度让人讨厌的家伙。那个时候,我们经常是三到四个人一起乘坐一辆出租车,如果你是个新秀,就会尽量再找一个新秀一起乘车,因为当车到达机场或者旅馆后,就是司机停车的那一瞬间,我们都会立马冲下车。我们会让新秀坐中间,然后到达目的地后从旁边的两扇门夺门而出。我们会打开后备箱,带上我们的行李,然后径直去旅馆,留下新秀付车钱,因为奥尔巴克是个小气鬼,他可从不给我们报销很多的车费。他总是刁难你。出租车司机一定觉得我们疯了,四个大男人一起坐车,到了目的地后,立马逃之夭夭,就像女鬼一样,只留下一个可怜的家伙付钱。我们也会付钱,但通常情况下是让新秀来付,因为奥尔巴克就是那么吝啬。

巴内特:如果我们在纽约或者巴尔的摩打客场,经常会在比赛当天从波士顿飞到那里,如果前一天没有比赛,我们也不会提早出发,因为这样能省一天的旅馆开销,我们得到日薪。我们会在中午到达目的地,然后再旅馆里待上3个小时左右,接着去打比赛。所以我们有点像是旅馆的妓女,收入差不了多少。我记得去有一次去纽约的拉瓜迪亚机场,出租车的费用通常是6美元左右。经常是我和约翰-哈弗里切克、萨奇-桑德斯一起乘车。我当时还是新秀,所以我来付车钱,有一次我给了司机1美元小费。奥尔巴克气坏了,他觉得我小费给太多了。我不得不把钱又要回来。接下去一回,我记得车费好像是5.5美元,我给了司机50美分,那家伙把两个钢蹦儿直接扔到了人行道上,他说:“四个人居然只给50美分的小费?”但是奥尔巴克威胁过我,不准多给。

海因索恩:没有人愿意支付从机场或者火车站到旅馆的车费。所以如果车上有新秀的话,他就得掏腰包。走进旅馆大厅,你就会看到奥尔巴克等在那里,他是给报销的。如果某人的车费是3.5美元,其他人则是4美元,那么每个付车钱的人只能报销3.5美元。所以没人愿意付车钱。有一次,我坐上了一辆没有新秀的车,这种情况下,通常是行李被压在最下面的人付车钱。当我们到了费城,我的行李在最上面,所以我心想,这下总该奥尔巴克付钱了吧。车停了后,大家打开后备箱,开始拿行李。弗兰克-拉姆塞的箱子在最下面。就在我弯腰去行李的时候,拉姆塞这家伙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最底下抽出他的箱子,那该死的箱子砸到了我的眼角,我当时就晕了过去。其他人慢条斯理地走进旅馆,司机在后面喊着:“谁来付车钱?”他们看着我说:“等他醒来后,他会付的。”

原文链接:http://www.grantland.com/story/_ ... ers-talk-travel-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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