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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民中奖后遭遇“一句话”纠纷
警示“口头合购”风险 站主提醒“落字为准”
“中了奖,记得给我分一半奖金啊!”这句话您一定很熟悉,当有人替您选号的时候,或者是当您忘了带钱而向周围人借钱购彩的时候,当两个人凑钱购买彩票的时候……总会有人说出这句话。
这或许是彩民日常购彩过程中最常见的一句话,许多人都会把它当做玩笑,一笑了之。而近期发生的两个事例,让这句话变得沉重:原来,它可以引发纠纷,甚至可以成为对簿公堂的“事由”。
年关临近,彩市热度高涨,彩民购买活跃,《公益时报》中华彩票编辑部提醒广大站主、彩民,在购彩过程中应对类似“一句话”风险有所认识,避免给自己带来纠纷。
一句话引“分奖”纠纷
近日,据《贵州都市报》报道,贵阳市彩民刘德方购彩多年,几天前,他替隔壁新晋彩民小刘选号,随后两人就如果中了奖,奖金如何分配进行了探讨。两人商定如果中得大奖,就帮刘德方装修房子,小奖的话就包一个红包。
开奖后,小刘中得6890元,刘德方得知后便找到小刘,希望对方包一个1680元的红包给自己。而小刘则声称中奖彩票丢失,无法兑奖。两人因此吵了起来。随后,在周围人的协调下,小刘承认中奖彩票并未丢失,但对刘德方提出的1680元红包持有异议。最终,小刘表示会给刘德方红包,但包多少钱则看心意了。
而在这起纠纷之前不久,福建福州市台州区法院刚对一起“合购”纠纷进行了宣判。据《福州晚报》报道,彩民阿龙和阿珍相约在当地某彩站玩刮开票,两人言谈中提及中奖后奖金平分,但却未有书面约定。随后阿珍刮的一张中得25万元,两人便因奖金分配打起了官司。
最终,法院依据纠纷过程中阿珍写下的一张字条,判定两人存在“分奖金”的协议,并按照字条内容,判定阿珍向阿龙支付5万元。
“君子协定”应有实据
采访中,不少彩民表示,购彩最大的乐趣即在于侃号、选号,而这个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中奖后分奖金”的话语。“多数时候,这都是一个玩笑,一种对中奖愿望的表达,没有谁会当真。”安徽站主陈先生说。
但也有彩民在评论上述两事例时,认为这种“玩笑”背后,是当前诸多彩民对于合购中的法律风险认识不清的表现,机构和彩站有必要对此加大宣传,避免类似纠纷出现。
“彩票不是水果糖、手机,买了大家可以分着吃、一起用,它的特殊性是购买的同时,就已经完成了这种消费。所以彩民在合购彩票的时候,应提前行成有法律效力的协定。”贵州大学法律硕士冷和枫分析说,是否构成“合买”,要由双方的有效协定来判定。
“有的彩民说他虽然没出钱,但他帮别人选了号码,或者说他借钱给别人买彩票,这算不算合买?这一切都要由法律效力的协定来判定。而有效的法律协定最好以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冷和枫说站主和机构可以考虑为彩民提供一些合买协议样本,方便彩民进行合买。
安徽站主陈先生告诉记者,近期双色球奖池高积,彩站里彩民合买彩票的情况增多,但鲜有人把口头协定落实到纸面上。为避免上演“一句话引发的纠纷”,他表示将考虑制作一个小本,提醒彩民将购彩过程中的各种口头约定记录成文。
本报记者 郝成
(本文来源:公益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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